圖片一時方便,被判三年半!
2024-04-20
近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門
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縣法院
一起火災案件依法審結(jié)
為了方便行走,被告程某
順手點燃雜樹堆,引起森林火災
造成嚴重后果,被判犯火災罪
被判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
81982元因火災行為造成的損失賠償
01
案件回顧
2023年3月6日,被告程騎著人力三輪車去當?shù)匾粋€山區(qū)挖山紅。挖掘結(jié)束后,他在回來的路上遇到了一個雜樹堆。為了方便行走,他用隨身攜帶的火機點燃了雜樹堆,并在沒有保證滅火的情況下離開了現(xiàn)場。后來,火災增加,導致森林火災。
經(jīng)調(diào)查,火災森林的火災面積為236.04畝,主要有疏林地、灌木林地、竹林地等,其中受災森林面積為12.34畝,樹木損失約47.96立方米,樹木損失約81982元。
02
法院審理
法院審理后認為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的法律規(guī)定,被告程的一個過錯導致森林火災,給公私財產(chǎn)造成重大損失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火災犯罪。
非法使用野外火災
依法依規(guī)嚴肅查處
造成森林火災,涉嫌犯罪
依法追究刑事責任
如何劃分森林火災等級?
造成森林火災怎樣立案?
火災犯罪和火災犯罪將面臨怎樣的刑罰?
一起了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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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林防火“十不準”
必須牢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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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題:“圖片一時方便,被判三年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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